台中的招牌尺寸
有什麼規定?
正面式招牌突出牆面不能超過 50 公分,下端離地至少 3 公尺;側懸式招牌突出不能超過 1.5 公尺。
正面式縱長超過 2 公尺、側懸式超過 6 公尺,要另外申請雜項執照。但不論大小,招牌都要申請許可(建築法第 97 條之 3)。
正面式和側懸式差在哪?
正面式是貼著牆面、跟牆平行的招牌;側懸式是跟牆面垂直、往外伸出去的招牌。《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如下:
| 項目 | 正面式 | 側懸式 |
|---|---|---|
| 突出牆面 | 50 公分以內 | 1.5 公尺以內 |
| 下端離地 | 3 公尺以上 | 3 公尺以上,車道上方 4.6 公尺以上 |
| 要辦雜項執照 | 縱長超過 2 公尺 | 縱長超過 6 公尺 |
| 其他 | 不能蓋住窗戶、消防避難出口或其他開口;窗戶經建築師簽證符合規定的例外 | 厚度 50 公分以內 |
正面式招牌的上端,也不能高過建築物的簷口底面或女兒牆。
裝在合法雨遮上方的正面式招牌,不受離地 3 公尺的限制,但縱長不能超過 1.5 公尺,也不能超出雨遮的範圍(第三條第六款)。
騎樓裡的招牌呢?
依第五條:
- 騎樓內側牆面的正面招牌:突出不超過 30 公分,下端原則上離地至少 2.1 公尺;牆面沒有開口、左右兩側是弧形或內嵌的,不受 2.1 公尺限制。
- 騎樓柱子上的招牌:突出柱面不超過 30 公分,騎樓淨寬要有 2.5 公尺以上。
- 騎樓下的側懸或吊掛招牌:下端離地至少 3 公尺,厚度 50 公分以內。
尺寸量的是哪裡?
都發局說明哪些正面式招牌可以用民眾簡化版申請書時,寫的是「廣告物面板含外框支架,縱長二公尺以下」,也就是這個範圍連外框和支架一起量。雜項執照的 2 公尺門檻,條文沒有另外寫量法,所以估尺寸時連框一起算,比較不會超出範圍。
常見問題
招牌很小,也要申請許可嗎?
要。建築法第 97 條之 3 規定招牌廣告的設置都要申請審查許可;小招牌只是可以免申請雜項執照。
縱長 2 公尺是量面板,還是連框一起量?
都發局說明哪些招牌可以用簡化版申請書時,寫的是「廣告物面板含外框支架」的縱長。雜項執照的 2 公尺門檻,條文沒有另外寫量法,估尺寸時連框一起算比較不會超出。
招牌可以用會閃的 LED 嗎?
設置在「住宅區四樓以上或高度超過十公尺」的招牌,原則上不能用閃爍式燈光、電視牆和電腦顯示板(臺中市辦法第十條)。
資料來源
- 建築法第 97 條之 3(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
-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民國 112 年 4 月 19 日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
- 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民國 108 年 12 月 3 日修正:law.taichung.gov.tw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招牌廣告許可申請說明:ud.taichung.gov.tw
本文整理建築法、內政部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與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整理日期 2026 年 9 月 21 日,不是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