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許可證有效期限幾年?
到期怎麼辦?
五年。到期之後原本的許可失效,要重新申請,或是把招牌拆掉恢復原狀。
在台中,架子尺寸和位置都沒變的招牌,可以一次送件、直接發證,規費每證新臺幣 100 元。
五年是哪裡規定的?
內政部《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 12 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之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後,原雜項使用執照及許可失其效力,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或恢復原狀。」臺中市的辦法沒有另外規定年限,所以台中也是五年。
到期後怎麼重新申請?
新做的招牌要走兩階段,先審圖、完工後再驗收。《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第十六條給了一條比較快的路:架子的尺寸和位置都沒變,就可以一次送件,直接發給許可證。
第十六條列的文件有:
- 設計圖及說明。
- 設置處所的所有權證明,或房東的使用權同意書。
- 位在公寓大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需要的,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社區規約或同意書。
- 責任施工保證書。
- 都發局公告的其他文件。
都發局申請書的自主檢視表另外列了申請書、簽證表、現場照片,以及原本的許可證正本。
常見問題
怎麼知道我的招牌許可什麼時候到期?
看招牌的左下角、右下角或明顯處。取得許可的招牌,要在那裡標示許可證的核准日期和字號(臺中市辦法第十八條)。確切的到期日,以許可證上的記載為準。
都發局說的「展延」和「重新申請」一樣嗎?
指的是同一件事。法規寫的是「重新申請」,都發局的常見問答口語上稱為展延,規費一樣是每證 100 元。
許可到期時,可以順便換面板嗎?
可以。都發局的常見問答寫明,到期申請時可以併案申請面板變更。
資料來源
-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 10、12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
- 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law.taichung.gov.tw
- 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證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law.taichung.gov.tw
- 臺中市廣告物許可申請系統,常見問答:mcgbm.taichung.gov.tw
- 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許可申請書(都發局,113 年 7 月 1 日版):ud.taichung.gov.tw
本文整理內政部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臺中市規費收費標準與都發局的申請文件,整理日期 2026 年 9 月 21 日,不是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