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是租的,
招牌掉下來算房東還是房客的?

天邑廣告社(台中)整理|2026 年 9 月 21 日

先看招牌是誰的。民法第 191 條規定,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造成別人損害,由工作物的所有人負責,招牌就屬於這裡的工作物。所有人能證明設置和保管沒有欠缺、損害不是設置保管的問題造成的,或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就可以不用賠。

房客自己出錢做的招牌,一般是房客的;房東提供的招牌,一般是房東的。

房東和房客之間怎麼分?

前房客留下的舊招牌怎麼辦?

店面換人租,舊招牌常常就這樣留在牆上。沒有人在用、也沒有人在顧,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種招牌。

比較省事的做法是交屋時就講好:舊招牌由誰拆、費用誰出,並且寫進租約或交屋紀錄。沒有要用的招牌,趁換租的時候拆掉,後面就少一件要管的事。

接手舊招牌,只換面板要重新申請嗎?

新房客常會沿用前一家留下的招牌架子,只把面板換成自己的店名。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對這種情況有兩條規定:

另外,招牌許可的有效期限是五年(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期滿後原許可失效,要重新申請或恢復原狀。

所以交屋時,順便問房東或前房客有沒有招牌許可證,看一下上面的日期,後面辦起來會快很多。

租約要寫清楚哪四件事?

  1. 招牌由誰出錢設置。
  2. 招牌歸誰所有。
  3. 平常由誰負責維護。
  4. 退租時要不要拆,拆除費用由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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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招牌算房東的還是房客的,怎麼判斷?

一般看是誰出錢設置的:房客自己做的招牌,一般是房客的;房東提供的,一般是房東的。怕以後說不清楚,簽租約時就把招牌歸誰寫進去。

房客要申請招牌許可,需要房東同意嗎?

需要。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時要附設置處所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權同意書。店面是租的,就要請房東簽使用權同意書。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公開的法規與政府資料,整理日期 2026 年 9 月 21 日,不是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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